关于公布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结果的通知
工信厅科函〔2020〕220号
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有关中央企业:
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工信部联科〔2010〕540号)和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科函〔2020〕53号)要求,我部对2017年认定及通过复核的196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开展了复核评价。其中,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90家企业通过复核评价;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、东旭集团有限公司、安徽双园集团有限公司、宁夏红枸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、浪潮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放弃复核,南靖万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复核评价,撤消上述6家企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。
希望通过复核评价的企业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持续完善制度建设,加大技术创新投入,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。
附件:通过2020年复核评价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2020年9月16日
通过2020年复核评价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
序号 | 企业名称 |
1 |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2 | 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3 |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4 | 太原钢铁(集团)有限公司 |
5 |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
6 | 新疆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7 |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|
8 |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|
9 |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|
10 |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|
11 |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
12 | 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|
13 |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14 |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15 |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|
16 |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17 |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|
18 |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|
19 |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|
20 |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|
21 |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|
22 |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|
23 | 海尔集团公司 |
24 |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|
25 | 山东康平纳集团有限公司 |
26 |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27 |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28 |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|
29 |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|
30 |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31 |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
32 |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33 |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
文章来源:《工业技术创新》 网址: http://www.gyjscxzz.cn/zonghexinwen/2020/1012/83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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